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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第五章節錄] 平台網站
2013 Nov 18 個人品牌/自媒體/創作
做平台的步驟及須知如下: 一、 找到對的市場 打造平台網站最困難的地方就是第一步:找市場,到底要做「誰」跟「誰」的媒合?由於初期的建置及行銷成本非常高,看錯市場一頭幹下去很可能造成重傷害,最慘的是行銷費一直燒卻不見起色,好幾年後才發現當初根本看走了眼,做平台的報酬最高,但附帶的是風險最大,通常資本雄厚的人才玩得起,至少得輸得起。所以「對的市場」在哪裡?你必須先評估以下問題:雞是否真的會生蛋,然後蛋是否真的會生雞,有了更多的雞和蛋是否真的會變成一門生意?你這平台是否真的能幫助供需雙方更有效率達成目的?供需雙方是否經得起時間的考驗,永遠都需要你?就像男生永遠要找女生,畢業生永遠要找工作那樣;你的目標族群是否夠廣夠大,如果不是,你的營運毛利是否足以打敗傳統的配對方式,就像房屋出租、股票買賣那樣。最終,我認為市場要靠「領域知識和經驗」找出來,光憑創業家的想像和預感不一定準,我所知道成功的平台業者都是在實際的經驗中「發現」了空缺,然後趁機補上,新的媒合市場不好想,往往是發現需求而滿足需求,而非憑空創造需求。
閱讀更多[部落暢快談] 企劃簡介和問答範例
2013 Nov 15 個人品牌/自媒體/創作
這是一個我的新企劃,主要會邀請一些我的部落客朋友,我認為有料可以挖的,或願意大方分享所知的人,一起來探討部落客經營、生態產業、廠商狀況、接案應對、未來期許等等,由我問問題,對方回答,然後再經由我整理後上線。 為什麼要做這個企劃? 我看了部落格發展很多年,從非常早期的部落客,到剛開帳號的部落客,這中間來來往往許多人,每個人背後都有許多故事和know-how,寫部落格的理由也不盡相同,但我一路走來,都相信部落格就是打造個人品牌,這條路非常的辛苦漫長,就像創業一樣,所以要走得遠、走的穩、走的愉快,你必須要有經濟回饋當燃料,不然熱情一旦燒盡,部落格也只是回歸下班後的嗜好。這些年來我說了很多話,關於部落格賺錢的話,被很多人不屑,但我沒打緊,因為有部份人相信了我,而一步步正在實現夢想中,這才是我最在乎的。 我想做這個企劃,正是繼續走我自己的路,這次我想試試用跑的,第一我想讓更多部落客站出來,擔任我的角色,分擔一下使命感,尤其是那些很成功的部落客,他們應該幫助後輩,讓更多圈外人了解部落格的生態,以「成功者」的立場來教導、扶持、激勵更多人。第二,「過來人」的經驗是最寶貴的,產業要進步,就不該把寶貴的經驗藏私,整塊餅做大,對前人並不會有所損失,教學相長,反而是好事。第三,總不能一直都聽我說吧,很多人就不喜歡我、不認同我,所以我要如何幫助這些人呢?啊就找別人來講囉,讓大家聽聽多元的意見,然後自行判斷,沒有人一定對,這個「對」是你多聽多看多想之後,自己要找出來的。
閱讀更多請別用「寫手」來汙名化「部落客」!
2013 Nov 08 個人品牌/自媒體/創作
今天這篇也是要寫給社會大眾,尤其是那些傳統人士看的,他們站在網路外面來看我們,常會誤以為「部落客」等於「網路寫手」,其實這很正常,就像我們會以為很多報社的記者是真有其人一樣。網路是最匿名的媒體,也因為它可以匿名所以它成長快速,究竟是網路幫助匿名成長,還是匿名幫助網路成長,若硬要選,我反而會選擇後者,因此「匿名」是網路的一部分,不可或缺、難以切割、永遠無法杜絕的一部分,如果你同意這個事實,你會繼續同意另一個事實:「躲在陰暗處的匿名寫手永遠都會存在」,我從做網路的第一天就開始存在,而且我保證一直到我做網路的最後一天,他們一定也不會消失。「他們」是網路的一份子,就像大象上的寄生蟲一樣,洗的了一時,洗不了一世,請您相信我,這絕對不是什麼政策法令能改善的事情,這是一種「物競天擇」的自然結果,英文叫做Survival of the fittest,中文叫做「適者生存」,你不需要是生物學家,也應該知道寄生蟲是生命,也必須要存活下去;同理,你不需要是商業大師,也應該了解企業為了生存下去,他們自會「找到出路」,有洞就鑽,見縫就插,依附在強健的宿主身上,用盡一切方法存活下來,而網路正是這些寄生蟲的一個大洞,可匿名、無國界、成長快速、營養豐富,你看多少企業因網路起死回生,每一個網路大浪潮總可救活一些企業,殊不見多少企業因為「電子商務」或「Facebook」的興起而逆勢成長,而這些跟網路寫手有何關係呢,當然有很大的關係,因為每一個「大事件」的發生,就會被很多的寄生蟲快速填滿,台灣要立法處罰網路寫手,大部份是在論壇,但他們可知道Facebook上也有很多寫手,說不定還是最多的,為什麼不先去制裁Facebook呢?
閱讀更多部落客的社會身份認同
2013 Nov 01 個人品牌/自媒體/創作
「部落客」這名詞從2003年開始興起,到今日已滿十年,這十年來風風雨雨,但唯一不變的事實是:「部落客已成氣候」,無庸置疑。 過去四週,我寫了部落客不會輸給記者、作家、網路行銷者、和藝人,目的是要強化大家的信心,部落客是網路上異常重要的一群人,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,也許一開始人微言輕,但憑著熱情和毅力,持續深耕有價內容,不停上進學習,慢慢的,我們能影響的人事物會越來越多,開始在網路圈佔有一席地位,在興趣結合事業中達成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。但在那之前,我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,那就是很多人根本不認同自己是個部落客,甚至自己都已經寫了很多年,心態卻跟很多傳統派的一樣認為,部落客是很不入流的身份,出去跟人交換名片,自我介紹,也都會刻意隱瞞自己是個部落客,怕得不到對方的尊重或認同,試問:當你自己都不認同自己的部落客身份,又怎能期望別人、大眾、和社會的認同呢?我並不指望你從現在開始,勇敢的向世界宣布你是部落客,也許是工作因素、也許是家庭因素、也許你只是沒有勇氣怕被別人批評嘲笑,但我希望你今天看了這篇文章,你必須打從心底認同自己,認同自己寫部落格這件事,認同部落客是有身份地位的,認同部落客的社會影響不會輸給其他既有職業,認同部落客是正當經營,靠自己一篇一篇努力經營出來的。我想再說一次:
閱讀更多部落客能成為藝人嗎?
2013 Oct 25 個人品牌/自媒體/創作
先把藝人的定義化繁為簡,就是「觀眾愛看的人」,愛看的原因有很多種,包括外表、身材、才藝、口條、內容、肢體語言、行為舉止等等,不一定要美麗的人才有人看,政治明星、專業人士、藝術表演工作者、行為滑稽者都有人愛看,所以藝人的型態有很多種,他並不是一個「以外表取勝」的工作選擇,而你猜猜看是以什麼呢?沒錯,又,是「內容」,外表僅不過是內容的一部分而已。 我最近一再鼓吹的概念,部落客想要把市場做大,一定要想辦法「跳出文字」,如果你的內容只限於文字,你的規格就只是文字創作者,當然,文字創作者並沒有什麼不好,做到極致也有不錯的收入,但那並不代表你不應該追求更好,也就是把那個「極致」再提升,我舉個例,一篇文字的邀稿五萬就算很多了,但一則影音的創作最起碼是十萬起跳,這跟所有其他媒體都一樣,一個品牌花的最多預算就是電視廣告,開電視台的極限遠比開報社或雜誌社來的要高,所以就一個「內容產生者」來說,影音內容的價值遠比文字內容來的高,部落客身為網路上最大宗的「內容產生者」,是時候該來思考如何來吃影音廣告的這一塊了。
閱讀更多[第四章節錄] 單類別購物網站
2013 Oct 21 個人品牌/自媒體/創作
第一次購買 打開天窗說亮話,男女交往最難的就是第一次上床,而購物網站最難的就是讓客戶第一次付費,男女交往按常理來是約會→牽手→親吻→肢體接觸→然後你知道;而網站按常理需經過停留→信任→註冊會員→看到好物→付錢。一旦你得到他的第一次,就大有機會連二拉二下去,接著成為固定客戶,所以在上述的購物歷程中,每一階段都是一門學問,需要持續不斷的優化。 當噗浪正在瘋的那段時間,我聽過一個有趣的行銷案例,有個廠商在半夜一點到五點的時間,請了幾位工讀生,在噗浪上隨機找人聊天,天南地北的瞎聊一番後,問對方為何這麼晚了還不睡,八成的人會回答「失眠」「睡不著」,然後工讀生就丟一個網址給對方看,引他們到一個購物網站來,這個廠商特別設計了一個視覺強烈、切題、「具銜接性」的著陸頁(landing page),上面的賣的是「安眠茶」。我聽了以後覺得有創意,但成本不會過高嗎,他說很便宜,第一年輕人半夜瞎聊是很正常的,他們原本就在無償的做,第二,讓陌生人第一次掏錢是最難的,所以首次的轉換成本是最高的,但一旦成了顧客,留下銷售紀錄和個資,未來的銷售成本就會偏低,所以划得來,他做過很多類似的游擊行銷,這招的轉換率算是不錯的。 有個術語叫做ARPU(Average Revenue Per User)意指「每個客戶得到的平均收入」,還有另一個叫做CLV(Customer Lifetime Value)意指「平均顧客終身價值」,前者比較短期,而電子商務業者應著重於後者,以長期來看,第一次的轉換成本可以後續賺回來,若你的品牌或商品獨特,第一次購買之後,你必須嘗試提升「客戶貢獻」(up-sale),讓他們越買越多量、越頻繁、越高單價,只要有一定比例的「再訪消費者」(repeat customer),你的事業巨輪就開始滾動了,我說的好像很複雜,但其實非常簡單,你看那些好吃的餐廳,一定是有足夠的回頭客,才能讓他們生意興隆,每天光靠新客人上門的餐廳是不可能賺錢的,沒有提升CLV的事業,光是行銷成本就讓你吃不消了。結論再回到「問題背後的問題」,雖說理想上是能賣給每個人,但事實是你應該找到利基市場,把這圈子裡的人全部洗腦,然後盡可能獨佔這一塊。 如何增加網友停留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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