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部落客也能賺大錢》課程露一點
2009 Sep 02 部落格
我一直很期待2008年的來臨,但今看日曆怎麼已經2009年的9月了,你說時間快不快,在本部落格也可以得到證明,離我上篇發文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,你有感覺嗎? 我自己是沒什麼感覺,而且要不是我又要招生了,我不知道何時才會發新文。今天我看到女王和鳳凰旅行社合作了一個部落格活動,由女王帶50位姊妹一起去曼谷瘋他個四天三夜,這是一個設計非常好的部落格行銷,女王贏得名聲、網友贏得和偶像同遊的難忘經驗、鳳凰贏得50位網友的後續口碑,和我的專文推薦及編入教材,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漂亮、很有sense的部落格行銷,值得很多廠商借鏡學習,有必要的話不惜全力模仿。我記得之前美食部落客Gary也帶團去東京,一天六餐的美食之旅,所以我不說你也會發現,人氣部落客原來可以身兼新媒體、新產品經理、新導遊、和新客服,對於旅行社來說,如果被你的競爭者先發現並採用這招,那你的情勢會很不妙。


對許多廣告主來說,他們還保有舊派的思維,「有錢就可以買廣告」是對的,但「有錢就可以買部落客廣告」是錯的,因為部落客不是利益導向的公司行號,他們雖是媒體,但不是「收入優先」的媒體,部落客廣告要成功,要先攻下部落客的心,讓他們真心喜歡你的產品。「廣告文」分成兩端,一端是「分享文」、另一端是「推銷文」,要知道部落客不是業務員可以用錢收買,他們沒有受過「推銷」的專業訓練,他們的角色是傳播員,樂於真心分享,東西真的好的話,免費幫你宣傳都OK,他們認為這是天性也是職責,收了錢反而有失公道(但這是天大的迷思)。對於廣告主來說,他們以為手握大錢就可以買到「部落客廣告」,他們聽從了「收入優先」的媒體代理商或專家建議,找了幾個知名部落客,把他們當成業務員來用,但實際上這些部落客並不喜愛或親身體驗過,要他們假分享違背良心,他們亦不懂銷售,缺乏像第四台賣拖把的催眠性銷售力,於是兩邊都有所抱怨,一邊花錢買罪受,一邊賺的很心虛,該如何有效解決這種「立場落差」,一個做法是來上我的課,我會教您真正的網路口碑該如何操作,知己知彼,多賺多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