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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如戲,遊戲的戲。(上)
如果你像我一樣是重度遊戲玩家,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,「人生」和「遊戲」有許多驚人的相似之處,例如: 1. 角色選擇 = 天賦 遊戲一開始,你必須選擇人物,有些能讓你自創角色,包括性別、體型、髮型等,也許會給你一些「技能點數」讓你自由分配,增加武力、智力、敏捷度、防禦力等。在「人生」這個遊戲裡,這就像每個人的天賦(gift),源自於父母的基因和未知力量(上帝?)的隨機(?)安排。
- 2013 Mar 14
部落客應當是網路行銷專家
要把「部落格經濟」這塊餅做大有很多方法,本篇先講最快的方法,就是去說服廠商把下在其他地方的廣告預算挪到部落格來,他們從前都把錢花在報紙上、電視上或網路banner上,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去跟他們說,從現在開始,能否分配一點或全部預算來做部落格行銷,讓他們發覺原來網路廣告不只banner或關鍵字,還有一種方式叫做部落格行銷,而且很超值。 部落格廣告代理商,和某些公關公司就在做這一件事,這是好事,雖然他們會趁此抽點佣金,但這是他們應得的,因為若沒有他們,部落客也沒有機會,所以站在部落客立場,你必須跟他們保持好關係,在你能夠直接面對客戶之前,他們就是你的客戶。 我認為身為媒體,「個人媒體」比其他媒體有個優勢,就是比較容易、方便、不可避免的去面對「直客」,也就是廠商/老闆/出錢的人,因為「個人媒體」不是集團作業,最多就是一個經紀人和你一起,經紀人不能算是「中間人」,他應該是「自己人」,何況大多數的部落客沒有,也(還)不需要經紀人。另外我們的聯絡方式都寫在網頁上,曾經寫過的廣告文,人格特性、創作風格、高矮胖瘦全都一目了然,想找我就直接來信,不用透過層層關係,給一些莫名其妙的中間人墊高成本,但問題來了,既然這樣,那為何還要透過「中間人」呢?很簡單,因為廠商會聽中間人的,卻不會聽部落客的。
- 2013 Oct 18
日本必敗Amazon Kindle Paperwhite開箱及使用說明
這次去日本有兩個重要的東西要買,一個是老婆要用的Vitantonio鬆餅機(後續開箱),一個就是我要用的Kindle閱讀器。我是個愛看書的人,對於新資訊我還是喜歡看原文,部分原因是中文翻譯過來比較慢,這倒也還好,主要的原因是很多外文書根本沒有中譯本,所以去美國Amazon買是不得不的選擇,以前都是我買好後寄去美國朋友家,再請他們帶回來,帶個一本兩本還好,帶太多恐怕連朋友都失去,但自從有了電子書後,加上Amazon Kindle app,我再也不買外文實體書了,直接買kindle版本的電子書,然後用Kindle app來看,不管是電腦或手機上,Amazon Kindle app都可以裝,然後就可以去Amazon買書來看了 基本上,你不需要額外購買「Kindle閱讀器」也可以看書,但為什麼我還是要買呢?因為目前所有的平版裝置都是LCD背板,連電腦螢幕也一樣,若你一直盯著螢幕看,看久了你的眼睛會很酸,容易導致視覺疲勞,但是看書不一樣,書是「紙張」,紙張的背後不會「泛光」,所以你可以抓起一本書,躺在沙灘上,喝著一杯雞尾酒,然後一口氣把那本書看完,所以「看書」是長時間的行為,越「接近看紙張的感覺」越好,Amazon是電子書領導者,軟硬皆是,他們使用的「E-Ink」技術,讓你看螢幕跟看實體書沒有太大差異,真的這麼神奇嗎?真的。日本必敗Amazon Kindle Paperwhite開箱及使用說明
- 2014 Jul 11
UCON萬用遙控器 用吸星大法隨手操控全世界
科技進步代表家中的電器越來越多,多數的電器又附有遙控器,有時想看個電視,要先找到電視的遙控器,然後再去找 MOD 的遙控器,左右手各一隻才能達成目的,這是在「找的到」的前提之下,好不容易找到了,按下去沒反應...原來是沒電了,至少在我家中客廳的遙控器就包括電視、MOD、PS3、冷氣、天花板風扇、直立式風扇、Apple TV等,我常常在想,難道就不能只用「一支遙控器」就好嗎? 是的。終於有科技廠商來解救我們了,看我手中這一支「UCON萬用遙控器」,就是聽到我們的心聲,目的是「一統江湖」,就像是吸星大法,把家中所有遙控器的功能全吸進來!真有那~麼厲害?讓我們看下去UCON萬用遙控器 一隻在手 隨時操控全世界
- 2016 Mar 31
[2017 福岡孝親遊] 帶媽媽去日本玩 行程全紀錄
1989 年,我第一次出國,不是出去玩,而是去加拿大留學,全家人都來送機,一邊揮手一邊哭,一路哭到海關安檢處,因為這一去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台灣(後來是六年後)、才能和最親愛的家人再見面。13 歲的我和 15 歲的哥哥,兩人從來沒坐過飛機,但在依依不捨的淚眼中,傷心多過興奮,而當時我們只能相信萬能的媽媽,會帶著我們順利到加拿大哈利法克斯。但我們萬能的媽媽,當年她 40 歲,竟也是第一次坐飛機!就必須帶著兩個孩子遠赴加拿大,現在回憶起這事兒,她說她偉大吧,我是覺得她很勇敢啦。我們當時是從東京轉機飛多倫多,再從多倫多飛哈利法克斯,在東京機場飯店過一夜,然後隔天再飛,所以實際上,那是我第一次去日本,但當時才 13 歲的我,只記得在飛機上撿到 500 元硬幣,住的飯店很大,有大型的電動機台,我們就把那 500 元玩掉。第二天一大早,媽媽利用短促的時間在機場購物,結果逛得太忘我,而差點上不了飛機,最後還是平安抵達了加拿大我姑姑家。 這一次,2017 年,我 41 歲,換我帶媽媽來日本,這麼多年來,我已經來日本十幾次,但她還是第二次,扣掉 28 年那次轉機,這是她第一次正式來日本玩。這一次,我們兄弟倆和媽媽,是開開心心的來日本玩囉!
- 2019 Jan 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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