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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別用「寫手」來汙名化「部落客」!
今天這篇也是要寫給社會大眾,尤其是那些傳統人士看的,他們站在網路外面來看我們,常會誤以為「部落客」等於「網路寫手」,其實這很正常,就像我們會以為很多報社的記者是真有其人一樣。網路是最匿名的媒體,也因為它可以匿名所以它成長快速,究竟是網路幫助匿名成長,還是匿名幫助網路成長,若硬要選,我反而會選擇後者,因此「匿名」是網路的一部分,不可或缺、難以切割、永遠無法杜絕的一部分,如果你同意這個事實,你會繼續同意另一個事實:「躲在陰暗處的匿名寫手永遠都會存在」,我從做網路的第一天就開始存在,而且我保證一直到我做網路的最後一天,他們一定也不會消失。「他們」是網路的一份子,就像大象上的寄生蟲一樣,洗的了一時,洗不了一世,請您相信我,這絕對不是什麼政策法令能改善的事情,這是一種「物競天擇」的自然結果,英文叫做Survival of the fittest,中文叫做「適者生存」,你不需要是生物學家,也應該知道寄生蟲是生命,也必須要存活下去;同理,你不需要是商業大師,也應該了解企業為了生存下去,他們自會「找到出路」,有洞就鑽,見縫就插,依附在強健的宿主身上,用盡一切方法存活下來,而網路正是這些寄生蟲的一個大洞,可匿名、無國界、成長快速、營養豐富,你看多少企業因網路起死回生,每一個網路大浪潮總可救活一些企業,殊不見多少企業因為「電子商務」或「Facebook」的興起而逆勢成長,而這些跟網路寫手有何關係呢,當然有很大的關係,因為每一個「大事件」的發生,就會被很多的寄生蟲快速填滿,台灣要立法處罰網路寫手,大部份是在論壇,但他們可知道Facebook上也有很多寫手,說不定還是最多的,為什麼不先去制裁Facebook呢?
- 2013 Nov 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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