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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ssell Brunson (羅素‧布朗森) 是連續創業家、暢銷作者、行銷教練、講者,還是位
以做事業賺錢的角度來說,「寫部落格」是否值得?畢竟他要花很多時間,短期內也看不到什麼錢進帳,這本
「部落格」就是個人網站。「部落格」他就是一個「科技字」,不是文化字、不是身份字,更不是什麼狗屁web2.0的流行字,部落格不就是一種新的技術,能讓你更方便的在網路上表現嗎?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,那麼「部落客」又是誰?以前在Geocities有個人網頁的站長算嗎?以前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的台長算嗎?還是只有無名小站的使用者才算?
身為一個「自我感覺良好」的終身崇尚者和實踐家,我從滿年輕的時候就「刀槍不入」,上過我課的人也都知
沒人嫌錢多,創作者也不例外,當你找到了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,當然就要開始找第二個、第三個,嘗試把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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